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以书面协议方式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协议的种类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类。
1、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到成都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如:
合同仲裁条款
第__条,凡因本合同(或协议,下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字串2 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以及当事人来往的属于合同组成部份的信件、电报、电传中订有协议仲裁的条款,这些都属于仲裁条款。
2、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的发生纠纷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书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订立,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签订。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是构成仲裁协议的实质要件,缺一不可。此外,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内容,如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选择方式等。
同时,仲裁法还规定: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所以说,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必须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必备内容。如:
字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