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消费者杨先生因轻信“荣丰2008楼盘”广告上当,所交2万元定金至今无法讨回的报道公诸报端后,一些消费者纷纷来电,询问杨先生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荣丰2008楼盘”为何还在大做广告。并被评为2001年十大明星楼盘?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投诉后的情况
杨先生告诉记者,“荣丰2008楼盘”虚假广告被曝光后,他连续十几天不断接到从“荣丰2008楼盘”附近打来的谩骂和恐吓电话。杨先生将投诉之后遭到报复的事通报了中消协,几天后中消协投诉部告诉杨先生已和“荣丰2008楼盘”总经理楼云先生联系过了,他回答的是:1.关于退还定金之事,“荣丰2008楼盘”董事长王征想不通。因为“荣丰2008楼盘”的广告是经过报社审查的;2.楼云说他自己想通了,可以退还定金,但要求杨先生必须向他赔礼道歉,因为杨先生骂了他,损害了他的名誉。
杨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这简直是咄咄怪事,好比一个人抢了另一个人的东西,被抢者到处申诉,并遭到谩骂,抢人者还理直气壮地说:只要被抢的人赔礼道歉,就可以把东西还给他。”杨先生说:“这个比喻很形象地把前一个时期北京楼市某些开发商的行为方式和道德水准以及消费者可怜无助,求助无门的境地刻画出来。”杨先生说:“网上楼市论坛是消费者提供发表意见的公开场所,言论要负法律责任的,我怎么敢骂人呢?更何况对‘荣丰2008楼盘’不满的又不只我一个人,难道网上发表对你不利的言论都得由我负责吗?”
开发商的态度
近日,记者给“荣丰2008楼盘”的楼云先生打电话询问有关杨先生因广告误导上当,所交定金能否退还杨先生时,楼云表示:“定金无法退还”。记者又问楼云:“最近‘荣丰2008楼盘’被评为北京2001年十大明星楼盘之一,作为明星楼盘就应有明星的风采,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法令法规。”楼云则说:“请你和我的助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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