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第一村民组等诉冯金炉等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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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6

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第一村民组等诉冯金炉等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4-26 网友评论 0 条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字串2

  上诉人(原审被告)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第一村民组。 字串9

  法定代表人杨广录,又名杨光录,组长。 字串4

  委托代理人郭水林,郑州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字串6

  委托代理人李琳,郑州市陇海法律事务所律师。 字串7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元勋,男,1990年2月24日生,汉族,学生,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9

  法定代理人杨克生,男,1957年2月23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上街区友谊街8号附4号,系杨元勋之父。

字串7

  委托代理人刘建,男,1959年5月13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26号院7号楼3单元12号。 字串4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冯金炉,男,1963年8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魏芬香,女,1963年12月3日生,汉族,农民,系冯金炉之妻,住址同上。 字串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魏凤英,女,1932年6月16日生,汉族,农民,系冯金炉之母,住址同上。

字串5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冯啟铨,男,1995年4月20日生,汉族,系冯金炉之子,住址同上。

字串2

    法定代理人:冯金炉,男,1963年8月27日生,汉族,农民,系冯啟铨之父,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建仓,男,1955年3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春芳,女,1957年12月23日生,汉族,农民,系王建仓之妻,住址同上。 字串9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恒,男,1986年12月23日生,汉族,系王建仓之子,住址同上。

字串5

  法定代理人:王建仓,男,1955年3月15日生,汉族,农民,系王恒之父,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侯莲慧,女,1978年6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4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凤春,女,1920年5月9日生,汉族,农民,系侯莲慧之母,住址同上。 字串8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维真,男,2000年12月13日生,汉族,系侯莲慧之子,住址同上。

字串3

  法定代理人:侯莲慧,女,1978年6月28日生,汉族,农民,系王维真之母,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4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朝辉,男,1967年元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荥阳市峡窝镇左照沟村一组。

字串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志强,男,1960年2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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