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界定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问题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2007-04-30

关于如何界定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问题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4-30 网友评论 0 条

 

  外商独资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外资企业法》明确规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公司。

    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看,并没有控股比例的规定。因此,只要不是“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就不符合外资企业法律规定的要件,就不能按照有关外资企业登记的程序和文件进行登记。

    在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
字串4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收藏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注册”的问题  
下一篇:关于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的有关规定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中国法律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7016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