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艾滋女子保外就医时卖淫被以传布性病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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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染艾滋女子保外就医时卖淫被以传布性病罪判刑

来源: 重庆晚报 2008-10-15 网友评论 0 条

嫖客无防护悔怨不已 字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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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娟 制图 字串1

(重庆)永川区一吸毒女人被查出携带

据永川区法院介绍,该区下岗中年妇女李某原是一名吸毒女子,因吸毒被劳动教化。进劳教所时,抽血化验查出李的血液中携带艾滋病毒。劳教场所为此对李采纳了保外就医法子。

人到中年,又履历下岗,李某从劳教场所出来后,找不到工作,于是抉择经由过程卖淫找点钱。8月1日11时许,她来到永川区何埂镇,在该镇老街找到一名30多岁的嫖客小河(假名)。双方经由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5元一次的价钱成交。

就在李某和小河二人的性交易过程中,警方接到耳目举报。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在茶馆内将二人抓了个现行。被抓后,李某并没有交接病情,但率直自己正在劳教时代。

正在劳教怎么跑出来卖淫?永川警方到劳教场所查询拜访,功效让平易近警年夜吃一惊——原本李是因身染艾滋病而被保外就医的。

平易近警还体味到,李某在卖淫时,没未采纳任何防护法子,也没有提醒嫖客。平易近警询问嫖客小河“是否采纳防护法子,对方是否提醒过他”时,并不知情的小河年夜年夜咧咧地说:“没有采纳防护法子,也不需要什么防护法子。”得知对方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后,小河才悔怨不迭。

法院认为,李某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仍卖淫,其行为已组成传布性病罪,应负刑事责任,为此作出上述判决。茶馆老板也因介绍容留卖淫行为而获罪。 (罗彬 王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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