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志者获悉,经最高人平易近法院核准,成都邑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因纳贿、贪污,被成都邑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朱福忠原系成都邑龙泉驿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总司理。法院两审审理认定,被告人朱福忠犯纳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
经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复核确认,朱福忠操作职务上的便当,索取和犯警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603.1万元,其行为已组成纳贿罪;犯警据有单元公款82.05万元的行为组成贪污罪。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死刑,褫夺政治权力终身,没收小我全数财富。(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杜雯 唐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