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起审查机关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了案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2008-10-14

长沙首起审查机关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了案

来源: 长沙晚报 2008-10-14 网友评论 0 条

49户村平易近获污染抵偿6万多元

记者昨日从审查机关获悉:长沙首起审查机关以原告身份起诉的公益诉讼案日前有了功效——由望城县人平易近审查院主办的这起情形污染公益诉讼案中,望城县坪塘镇花扎街村的49户村平易近,获得了坪塘水泥厂尘埃、振动、噪声污染抵偿款共计62

2007年尾,周某与十余名村平易近一路到该水泥厂索要“尘埃费”。因未找到工场负责人,周某一怒打坏该厂一楼年夜厅内价值3600元的花瓶。今年3月24日,周某被望城县公安局以涉嫌居心毁坏财物罪移送望城县人平易近审查院审查起诉。案发后,周某与工场告竣息争,工场要求对周某从轻措置。4月28日,望城县人平易近审查院依法对周某作出不起诉抉择。但细心的办案审查官从这个案子中心发现情形污染问题,他们认为有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能。后经望城县情形监测站监测,该厂出产水泥的噪声、振动、空气污染已跨越相关情形法尺度的最高限值。

5月21日,望城县人平易近审查院以起诉机关(原告)的身份,就该水泥厂情形污染一案向望城县人平易近法院提起了情形污染侵权公益诉讼。

在法院的主持和介入下,望城县人平易近审查院遂与坪塘水泥厂签定了息争和谈书,被告按望城县情形呵护局拟定的情形污染抵偿尺度增添10%后予以抵偿,在和谈生效后15日内抵偿到位。(黄中玮 何鸣 千灵坡) 字串1

字串9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收藏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 公安部不凡提醒:谨防收集证券投资咨询诈骗  
下一篇: 公安部官员披露奥运时代美籍旅客遇袭案措置经由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中国法律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7016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