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官每月可领审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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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在职法官每月可领审判津贴

来源: 京华时报 2007-08-10 网友评论 0 条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事部、财政部已联合发布《关于实行法官审判津贴的通知》。全国各级法院的在职法官每月将可以领取180元至340元不等的法官审判津贴。起领日期确定为今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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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津贴按现行法官等级执行相应标准,共分12个等级,最高每月340元,最低每月180元。按规定被取消法官等级的,其法官审判津贴即行取消。法官离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法官审判津贴。 字串5

审判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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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标准(/月) 字串5

首席大法官 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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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大法官 318元 字串9

二级大法官 298元 字串8

一级高级法官 2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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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高级法官 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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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高级法官 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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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标准(/月) 字串8

四级高级法官 2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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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法官 220元 字串2

二级法官 210元 字串9

三级法官 200元 字串2

四级法官 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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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法官 180元 字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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