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内容疏而不漏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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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唐律内容疏而不漏的质疑

来源: 2007-04-30 网友评论 0 条


  综上所述可见,唐律不是一部疏而不漏的法典,相反,却是一部密而不漏的法典。唐律制定者的功绩在于,用较高的立法技术,使唐律的律条简明化,同时又不使它的法网变疏,乃致有些罪犯成为漏网之鱼。至于加密法网方法那是多样的,其中包括:违反唐令、格、式的行为要依唐律被罚;有些违犯礼、理而律条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也要被罚;用比附的办法亦使有些律条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也一起被罚等等。

  ①[日]仁井田升著,票劲等译:《唐令拾遗》,第566页,长春出版社,1989年版。

  ②参见:刘俊文著《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第270-273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

  ③《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第326页。

  ④《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第247、252页。

  ⑤《旧唐书-刑法志》记载说,唐太宗贞观时期制定的唐令有一千五百九十条,共三十卷,即“定令一千五百九十条,为三十卷。”这一数字比《唐六典-刑部》记载的数字稍多。

  ⑥《大唐开元礼》有《四库全书》本和清光绪十二年(公元1887年)公善堂校刊本,现有中华书局1990年版。

  ⑦《旧唐书、刑法志》。

  ⑧《贞观政要-赦令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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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

  ⑩《商君书-说民》。

  ⑾《盐铁论-刑德》。

  ⑿《晋书-刑法志》。

  ⒀《贞观政要-赦令第三十二》。

  ⒁《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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