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交通行政行为对自由权利的限制与保障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2007-05-03

浅谈公安交通行政行为对自由权利的限制与保障

来源: 2007-05-03 网友评论 0 条

为了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我们应该首先从制度上把任意执法行为非法化,引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体系,更为重要的是要想方设法使我们的执法人员来一次彻底的理念大革命,进一步落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不仅是熟悉应知应会的法律规定,而且要狠抓对法治理论的学习理解,树立正义首位、价值衡量、手段适当性等法理原则,使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正确地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以“执法为民”、“以人为本”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从思想上堵住暴力执法、任意执法的根源,真正实现执政理念的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出坚实而关键的一步。 字串1

 

字串2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收藏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及完善  
下一篇:对未经清算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置疑及相关建议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中国法律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7016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