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字串9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字串5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字串1
(五)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字串8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字串7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字串3
第一百六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字串6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字串1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字串1
第一百六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字串3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字串2
依照前二款规定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字串9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
字串9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字串9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字串7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字串4
(一)公司登记证明; 字串3
(二)公司章程; 字串8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字串3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字串4
第一百六十六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字串9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字串2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字串8
(三)债券的利率; 字串8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字串6
(六)公司净资产额; 字串4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字串1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字串1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字串1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字串8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字串3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字串6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字串2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字串4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字串6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字串4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字串6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字串2
第一百七十一条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字串5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字串8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字串9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字串5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字串2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字串4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字串2
(五)利润分配表。 字串9
第一百七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字串5
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字串2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字串7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字串8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