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2007-05-03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5-03 网友评论 0 条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经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字串9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字串1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收藏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  
下一篇:技术咨询合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中国法律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7016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