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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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3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5-03 网友评论 0 条


  4.3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银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说见合同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字串7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四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商业发票四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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