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字串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从化逸泉山庄A区会所装饰工程
2、 建设地点:从化逸泉山庄A区
3、 建设规模:7450m2
4、 工程内容:按招标范围承包会所装饰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发电机房灭火工程兼设计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5、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与安全、包局部设计的方式进行承包。变更或增加局部设计必须经发包方文字同意,方能进行,否则不予承认。
第二条 工期
依据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本工程的工期为 90 天。合同开工日期为2001年 3月 21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01年 6月 21 日。在2001年5月1日前大堂、前庭、超市装修基本完工。实际开工日期指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发布工程开工令之日。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发包人、设计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
第三条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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