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霞诉郾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宣布其离婚证无效案能力人田喜全诉梁忠梅离婚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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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3

王红霞诉郾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宣布其离婚证无效案能力人田喜全诉梁忠梅离婚纠纷案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5-03 网友评论 0 条


  因此,郾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是正确的。

  需要指出的是,郾城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此案的程序上有不妥之处。李成林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此案件中的离婚证书是王红霞与李成林共同申请的,城关镇婚姻登记室作出的“宣布离婚证无效书”对于王红霞和李成林来说都是有约束力的,不论李成林对离婚持何种态度(事实上,李成林是反对与王红霞离婚的),本案的判决都将与李成林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示》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因此郾城县人民法院应在本案中追加李成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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