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兼并后,由兼并者负担医药费和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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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3

企业被兼并后,由兼并者负担医药费和退休费

来源: 中国法律网 2007-05-03 网友评论 0 条


    1、被诉人某市香龙实业总公司支付申诉人门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退休金、高寒取暖费等共计15368.44元;

    2、自1997年9月以后,被诉人按月支付给申诉人退休金,并承担申诉人今后治疗所需的医疗费;

    3、仲裁案件受理费20元、处理费200元,由被诉人承担。

    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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